中文
 


商贸 >> 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SEZ)

为了在印度国内为出口创 建一种自由的国际竞争环境,《印度政府对外贸易政策》规定在印度境内设立经济特区。经济特区内可以建立各种单位,既可以生产商品,也可以提供服务。经济特 区内的单位只能挣取外汇,但是对于在经济特区内设立单位并没有预先增值或最小出口绩效规定。经济特区单位在国内关税区进行销售业务需缴纳全额关税,并遵循 进口政策流程。

经济特区可以由公共部门、商业部门及合资部门建立,也可以由邦政府建立。100%的外商直接投资也可以建立经济特区。印度政府已将目前的出口加工区改制成经济特区。

除了一些以特定产品、港口/机场为基础的经济特区,经济特区的最小面积应为1000公顷。建立经济特区的许可由印度政府商务部授予。

在经济特区内建立单位需获得相关经济特区内以开发专员(Development Commissioner)为首的委员会的批准。若想在经济特区内建立单位,需以规定格式向开发专员提交申请。

近年来,印度出现了大量私营部门建立的经济特区,包括由外国公司建立的经济特区。邦政府建立的经济特区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经济特区一览表。

经济特区单位优惠

印度对外贸易总局(DGFT)《程序手册》第一卷附录14-II详细列出了适用于经济特区单位的政策。

经济特区单位无需获得许可或特定批准,即可从印度国内进口或购买建立经济特区单位及进一步经营所需的资本货物、原材料、消耗产品及办公设备等,且无需缴纳关税。
本地进口/购买的免关税货物批准的使用有效期为5年。

头五年可获得100%的所得税减免(10A节),此后两年可获得50%的所得税减免。

除了需要产业许可的部门,制造业经济特区单位允许100%的外商直接投资。对于有些部门,只有小型单位允许100%的外商直接投资。

经济特区内允许建立境外金融业务单位,且在头三年可获得100%所得税减免,在其后的两年可获得50%所得税减免。

针对经济特区单位的外汇管制更具灵活性,上述单位每年的外部商业借款限额为5亿美元。

经济特区单位无需缴纳服务税。

若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印度政府商务部经济特区网站 www.sezindia.nic.in
经济特区联系方式 http://www.sezindia.nic.in/HTMLS/contact_details.htm 
建立经济特区企业 http://www.sezindia.nic.in/HTMLS/Form_A_and_checklist.pdf
《2005年经济特区法》http://www.sezindia.nic.in/HTMLS/SEZ%20Act,%202005.pdf
《2006年经济特区法》http://www.sezindia.nic.in/HTMLS/SEZ-RULES2006.PDF
常见问题回答 http://www.sezindia.nic.in/HTMLS/faq.htm

Arrow顶端
 
印度驻华大使馆,北京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5948号-1 网站地图 反馈 隐私政策
 
访客人数 :